翼工商字(2007)第14号
关于开展房地产广告专项整治的
实 施 方 案
各股、室、所: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局《关于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广告的紧急通知》(晋工商广字[2007]42号)以及临市工商广字[2007]37号文件精神,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维护我县房地产市场秩序,培育良好的房地产广告环境,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,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: 一、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贯彻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以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,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广告的重要性,加大工作力度,精心组织,全面部署,按照县局领导指示,今年把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广告秩序作为重点之一,抓紧、抓实、抓出成效。 通过整顿,要使各种违法、违规和内容虚假的房地产广告大副下降,建立起合法、健康的房地产广告环境。 二、整顿时间和组织机构 房地产广告专项整治从2007年3月28日开始,5月1日结束。 组织机构: 组 长:邓 军(翼城县工商局局长) 副组长:张 敏(翼城县工商局副局长) 成 员:吴修峰(翼城县工商局市场股股长) 张广利(翼城县工商局办公室主任) 郑海河(翼城县工商局法制股股长) 丹平生(翼城县工商局唐兴所所长) 丁 浩(翼城县工商局南梁所所长) 张兆权(翼城县工商局隆化所所长) 王春龙(翼城县工商局市场所所长) 杜利国(翼城县工商局里砦所所长)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主任吴修峰(兼),办公室设在翼城县工商局市场股。 三、整顿内容 利用电视、广播、报纸和期刊、印刷品、户外、互联网等媒体发布的广告。 四、整顿内容 (一)广告主(房地产开发企业、房地产中介机构)、广告经营者、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房地产广告发布管理规定,对未取得商品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制作、发布广告的行为; (二)房地产广告中含有售后包租、返本销售等承诺内容; (三)房地产广告中含有对有关项目名称、面积、价格、用途、位置、周边环境、配套设施等内容虚假、夸大宣传的违法行为; (四)房地产广告中利用其他项目的形象、环境作为本项目的效果及建筑设计效果图或者模型、照片未在广告中注明的; (五)房地产广告中的项目示意图,制作不准确、不清楚,比例不恰当; (六)在广告宣传中擅自改变批准的房地产项目名称或规划设计用途: (七)其他违反《广告法》、《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》的房地产广告。 五、整顿方法 (一)组织各广告主(房地产开发企业、房地产中介机构)、广告经营者、广告发布者对照整顿内容,认真进行自查自纠。 (二)各所要组织人员对辖区重点广告主、广告经营者、广告发布者进行检查,不走过场,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。 六、工作要求 (一)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广告,是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重点,各股、室、所必须提高认识和高度重视,严格落实工作责任; (二)各股、室、所要迅速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个房地产开发企业,做到家喻户晓,不留死角,对继续发布违法房地产广告的企业,从重处罚; (三)各股、室、所要加强对房地产广告的监测工作,特别是印刷品广告的监测,发现违法和违规的房地产广告必须迅速查处; (四)组织开展诸如“3.15”活动等形式多样的房地产交易法律法规宣传,引导消费者依照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同时加强舆论引导,畅通举报投诉渠道,方便群众投诉,加强社会监督; (五)各股、室、所于3月10日前将群众投诉和举报线索报县局市场股,对涉及房地产广告的突发时间,即时报告,以便及时上报市局广告科; (六)各股、室、所于2007年4月20日前将整治和规范情况以书面材料报县局市场股。
二00七年三月二十八日
主题词:房地产 广告 整治 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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